索引号: 11420803732715159A/2025-01219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9-0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行政处罚案件】邓*非医师行医案

发布日期:2025-09-09 16:24信息来源:掇刀区卫生健康局

邓*非医师行医案

案件名称

邓*非医师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掇刀卫医罚〔2025〕5号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邓*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号)

429006********162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邓*

违法事实

邓*从2024年3月份起在荆门市掇刀区蔡湾菜场4号门面先后五次为任**进行了注射操作的医疗活动,共收取了任**支付的费用1980元(现已退还)。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9月9日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荆门市掇刀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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