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道路运输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和湖北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维护、检测和年审。现将我区截止2025年8月1日逾期二年以上不按规定参加维护、检测和年审的67台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超期180天未重新申领新证的8名人员信息依法办理注销工作,被注销的车辆和从业资格证不得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性活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交回原发证机构归档,逾期不交回擅自违规使用的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15572626818
特此公告。
附件1:
掇刀区截止2025年8月1日超过两年未审验的营运车辆注销信息.xls
掇刀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