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3732715159A/2025-01133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8-15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5 16:37信息来源: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荆门市掇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5月27日收到来自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推送的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0804484733923生姜的不合格报告,报告书编号为KW202505071,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4日,荆门市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邓立君销售的生姜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XBJ25420804484733923)。经检验,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4月24日从姚守全处购得此生姜,销售价格为13元/kg,货值金额为214.5元,已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为214.5元。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对外公示对不合格生姜进行召回,无产品召回。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

当事人经营检验不合格的生姜,主要原因是供货方标准把握不严。当事人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对供应商严格把关、继续完善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荆门市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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