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指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公共就业服务等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8-12 10:53信息来源:掇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一部分 职业介绍服务

1.职业供求信息服务

1.1招聘信息发布(单位信息审核)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 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 年国务院令第 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号,2014 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实名制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注册单位。

三、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办理单位信息审核,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受理方式

1. 窗口受理: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24-2444410。

2. 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公共招聘网、“掇刀就业”微信公众号) 

 

 

1.2招聘信息发布(岗位信息审核)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 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 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实名制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注册单位。

三、办理材料

招用人员简章(原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 审核。办理岗位信息审核,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受理方式

1.窗口受理: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24-2444410。

2.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公共招聘网、“掇刀就业”微信公众号)

 

 

 

1.3招聘信息发布(信息变更)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 年国务院令第 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 号,2014 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实名制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注册单位。

三、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原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办理招聘信息变更,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受理方式

1.窗口受理: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24-2444410。

2.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公共招聘网、“掇刀就业”微信公众号)

 

 

2.职业介绍服务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 年国务院令第 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 号,2014 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所有自然人。

三、办理材料

1.《求职登记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受理方式

1.窗口受理: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24-2444410。

2.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公共招聘网、“掇刀就业”微信公众号)

七、业务表单

《求职人员登记表》

 

 

 

业务表单

求职人员登记表

填表时间: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民族


爱好特长


婚否


籍贯


户口性质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身体状况


身高

视力


福利待遇


体重

公斤

求职工种


月工资


求职人员类别

¨在职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

¨待业人员    ¨在校学生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参加工作时间


求职要求


个人简历


现住址


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3.职业指导服务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 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 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所有自然人。

三、办理材料

1.《职业指导登记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提供职业指导服务,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受理方式

1.窗口受理: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24-2444410。

2.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公共招聘网、“掇刀就业”微信公众号)

七、业务表单

《职业指导登记表》

 

 

业务表单

职业指导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人员类别

¨新成长失业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

¨就业转失业人员     ¨本地农村劳动者

¨就业困难人员       ¨其他失业人员

¨企业下岗职工

就业证编号


职业指导项目

政策咨询

¨就业政策         ¨就业服务内容

安置推荐

¨求职技巧         ¨岗位用工      ¨职业信息介绍

培训指导

¨技能培训咨询     ¨职业道德教育

备注


 

 

 

 

4.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一、设立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

二、受理条件

实名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单位

三、办理材料

1.《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登记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3.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原件1份);

4.招用人员简章(原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为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并在系统中记

录相关情况。

4.存档。讲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受理方式

1.窗口受理: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24-2444410。

2.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七、业务表单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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