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职业介绍服务
1.职业供求信息服务
1.1招聘信息发布(单位信息审核)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 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 年国务院令第 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号,2014 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实名制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注册单位。
三、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办理单位信息审核,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受理方式
1. 窗口受理: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24-2444410。
2. 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公共招聘网、“掇刀就业”微信公众号)
1.2招聘信息发布(岗位信息审核)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 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 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实名制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注册单位。
三、办理材料
招用人员简章(原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 审核。办理岗位信息审核,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受理方式
1.窗口受理: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24-2444410。
2.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公共招聘网、“掇刀就业”微信公众号)
1.3招聘信息发布(信息变更)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 年国务院令第 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 号,2014 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实名制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注册单位。
三、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原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办理招聘信息变更,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受理方式
1.窗口受理: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24-2444410。
2.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公共招聘网、“掇刀就业”微信公众号)
2.职业介绍服务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 年国务院令第 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 号,2014 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所有自然人。
三、办理材料
1.《求职登记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受理方式
1.窗口受理: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24-2444410。
2.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公共招聘网、“掇刀就业”微信公众号)
七、业务表单
《求职人员登记表》
业务表单
求职人员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文化程度 | ||||||
民族 | 爱好特长 | 婚否 | 籍贯 | ||||||
户口性质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码 | |||||||
身体状况 | 身高 | 米 | 视力 | 福利待遇 | 体重 | 公斤 | |||
求职工种 | 月工资 | 求职人员类别 ¨在职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 ¨待业人员 ¨在校学生 |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参加工作时间 | ||||||
求职要求 | |||||||||
个人简历 | |||||||||
现住址 | 电话 | 电子邮箱 | |||||||
备注 | |||||||||
3.职业指导服务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 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 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所有自然人。
三、办理材料
1.《职业指导登记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提供职业指导服务,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受理方式
1.窗口受理: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24-2444410。
2.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公共招聘网、“掇刀就业”微信公众号)
七、业务表单
《职业指导登记表》
业务表单
职业指导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文化程度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人员类别 | ¨新成长失业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 ¨就业转失业人员 ¨本地农村劳动者 ¨就业困难人员 ¨其他失业人员 ¨企业下岗职工 | 就业证编号 | ||||||
职业指导项目 | 政策咨询 | ¨就业政策 ¨就业服务内容 | ||||||
安置推荐 | ¨求职技巧 ¨岗位用工 ¨职业信息介绍 | |||||||
培训指导 | ¨技能培训咨询 ¨职业道德教育 | |||||||
备注 | ||||||||
4.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一、设立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
二、受理条件
实名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单位
三、办理材料
1.《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登记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3.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原件1份);
4.招用人员简章(原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为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并在系统中记
录相关情况。
4.存档。讲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受理方式
1.窗口受理: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人社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724-2444410。
2.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七、业务表单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