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掇刀区白庙街道公益性公墓墓位(格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标准定价方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1 10:57信息来源: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

为规范镇(街道)级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起草了《掇刀区白庙街道公益性公墓墓位(格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来电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30日。

联系电话:0724-2492791

电子邮箱:1073315872@qq.com

来函地址:掇刀区人民政府(掇刀区龙井大道99号)北楼五楼区发改局550室



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日

 


掇刀区白庙街道公益性公墓墓位(格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标准定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镇(街道)级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湖北省定价目录》相关规定和《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要求,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结合掇刀区实际,制定掇刀区白庙街道公益性公墓墓位(格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定价方案如下。

一、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八条“定价机关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社会各方面的反映以及价格执行期限等,适时制定价格。”

3.《湖北省定价目录》中,“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墓位(格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标准”授权市(州)、县人民政府定价。

二、定价理由

(一)政策要求对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定价。根据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鄂民政发〔2020〕29号),乡镇及以上建设的公益性公墓墓位(格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属政府定价项目,收费标准由发改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坚持非营利的原则,报同级人民政府从严核定。松园公墓由白庙街道建设,为掇刀区民政局核定的街道公益性公墓,按照规定应对该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定价。

(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定价。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办〔2024〕334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公墓实行非营利性的政府定价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措施,是本次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松园公墓的筹建是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完善配套保障,满足辖区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和服务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项目迁坟需要,是关系民生福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实事好事,需要定价。

(三)已完成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可以定价。掇刀区白庙街道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墓位1333座,现已完成项目规划建设,并于2024年5月21日顺利通过工程竣工验收,该公墓项目严格按照程序报批,提交的各项申请资料齐全,申请定价程序规范,无其他违规情况,具备了定价条件。

三、定价原则

公益性公墓价格制定应按照非营利原则,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后的实际服务成本为依据,考虑丧户承受能力、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从严核定。

四、服务范围

本公益性公墓原则上为白庙街道辖区江山村、花竹村、荣星村、冯庙村、革集村、荆东村、荆钟村、原种场社区、团山果园场、刘沟果园场村(居)民提供安葬服务。

五、定价成本监审情况

2025年1月,荆门市成本监审中心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8号令)对掇刀区白庙街道松园公墓(街道)级公益性公墓墓位(格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经监审,核定单位成本为1272.76元/座。

六、收费标准

按照定价程序,在成本监审和调查周边市县收费情况后,统筹考虑掇刀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及公墓管理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拟定标准如下:

墓型

规  格

 

(元/座)

备   注

1

树葬、草坪葬、  骨灰撒散

/

免费

不立碑、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安葬

2

黑花岗岩  (单人)

0.75mX0.65m

1300

最高限价,具体墓位价格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

3

黑花岗岩(双人)

1.05mX0.76m

2500

备注:
  1、低保、重点优抚对象的墓位按政府定价的50%收费,特困救助对象免费
  2、墓位价格包含了安葬、碑石材料、立碑、刻字等费用及20年管理维护费
  3、具体墓型由民政部门按上述类别认定

七、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公墓管理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价格法律意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市、区两级发改、民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事中事后监管。

2.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公墓管理单位要引导丧户理性消费和明白消费,向群众提供服务清单或手册,说明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由丧户自愿选择,并与丧户签订服务合同(协议)。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落实优惠减免政策。严格落实低保、特困救助、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惠民减免政策。公墓管理单位也可在政府定价范围内自行制定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群众殡葬消费负担。

本通知收费标准自2025年  月  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政策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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