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城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09:39信息来源:掇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区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城市管理实际,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基本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股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了《掇刀区城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掇刀区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几项制度,切实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据可查、严谨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信息公开与定密工作、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所有对外报送、印发的信息均由分管领导进行把关审核,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发布脱节,做到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掇刀区政府官网上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信息等机构信息;公开了规划信息、财政预决算、市政服务以及城市综合执法等工作信息,定期对网站页面内容及功能进行上报更新。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机制,2022年未收到网上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主要存在信息公开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公开内容覆盖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发布、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问题。本年度,我局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股室职责,进一步理顺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围绕城管工作重点扩展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发布了规划信息、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等信息。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年度改进举措

存在的问题:一是业务部门政务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主要通过网站公开,其他新媒体公开不够,线下公开缺乏有效载体。

改进举措:一是进一步梳理本部门政务公开要点,加强对业务股室辅导督导;二是拓展发挥“城管体验日”等线下方式及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的公开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及时发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进展情况,确保建议提案落到实处 。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及时发布城乡规划、城市综合执法相关信息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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