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民政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民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重要体现,紧紧围绕政府最重视的民生工程、群众最关注的基本生活这条主线,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为确保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抽调有经验的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较好地促进了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是抓住工作重点和热点,强化信息平台建设。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突出可读性、便利性,根据区政府门户网站要求,公开“民政概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权责清单”“法律法规”等内容。并全部对接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
三是推进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2019年“三公”经费开支、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其它财政信息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公开,实现财政经费公开透明。
四是贯彻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就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信息查阅点建设、信息维护更新,以及工作机制、保密审查、宣传培训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不断完善公开栏等宣传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积极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 | -9 | 3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4 | -3 | 25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 | 0 | 0 |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2158072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不完善的问题。二是政策解读方面还存在不全面、不到位的问题。三是机关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区统筹,推进基层民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民政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全面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公开,确保基层民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服务事项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切实提高民政服务质量与工作实效。 三是提供优质民政公共服务,打造阳光政务,努力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