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返乡务工人员就业创业政策

发布日期:2020-03-05 10:15信息来源:掇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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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就业


为进一步吸引广大劳动力回乡就业,荆门市出台了《服务企业用工十项政策措施》,其中,针对返乡人员的优惠政策有:

一、返乡就业补贴

对2018年1月1日起新增返乡人员在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一年按照1000元/年/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大学生就业补贴

对2018年1月1日起在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工作每满一年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年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推荐就业补贴

劳动保障信息员推荐劳动力到园区企业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技能提升补贴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12个月以上,且取得所在岗位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补贴。

五、住房优惠

在我市中心城区企业就业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5年内且无住房的,可申请大学生公租房,公租房租金在中心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的基础上给予20%的优惠;就业满1年且在荆门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生毕业经济适用房。

六、优先落户

对来荆门就业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中级职业资格以上的技能人才,不收社保、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优先落户。其他人员在荆门有稳定住所的,均可在居住地落户。

七、子女入学

与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满1年以上的职工子女,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有学位的前提下,可优先就近转入就读;若居住地附近义务教育学校无空余学位,可就近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


普惠政策


1.就业创业培训

根据劳动力培训需求,区就业训练中心为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30元补贴。

2.贫困人员就业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辖区规模工业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100元/人/月给予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3.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可连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累计不超过3次。

4.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2000元创业补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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