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条件有哪些?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生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所有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必须是农业农村部门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人群。
但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得享受:一是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或者已享受其它政策性补助的对象;二是有其他安全住房的;三是主房不是危房的;四是“省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有线索反馈,经核实属实的。
2.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有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农户申请、对象认定、危房鉴定、审核审批、信息比对、实施改造、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的程序开展工作。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的C级危房实施修缮加固,D级危房实施拆除重建。竣工后,住建局组织镇(街道)、驻村工作组、村两委班子、建筑工匠开展竣工验收,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逐项验收填写,符合质量安全条件的予以验收合格;不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的,要求重新改造,直至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统一拨付补助资金至农户“一卡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