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导评估】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16:40信息来源:掇刀区教育局

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的通知》(教督局函【2024】1号)《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督导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督局函【2024】3号)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4年3月12—3月15日

二、督导检查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三、督导检查内容

(一)学校(幼儿园)安全组织情况。主要包括: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各项安全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分工明确,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安全防范“四个100%”建设等落实情况。

(二)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情况。主要包括:学校《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应急疏散演练组织,“春季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法治课的开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拥挤踩踏等重点内容的宣传和《家长回执》回收存档,对重点群体和特殊学生的关心关爱及五级包保建档立卡的完善等落实情况。

(三)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主要包括: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周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校舍屋顶堆物、实验室及危化品、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管制刀具等全面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四)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情况。主要包括:校园消防“百日会战”的开展,“五个突出整治”:①突出整治消防设施不到位问题。②突出整治疏散通道不畅通问题。③突出整治应急预案不管用问题。④突出整治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问题,要加强学校辅导员、保安员、宿管员等队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其知晓消防安全常识,具备应急处置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⑤突出整治违规操作问题,坚决纠治违规动火作业、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行为等落实情况。

(五)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情况。主要包括:校园门口缓冲区设置,阻车桩安装,网状线划设,校内人车分离管理,校内人员交通安全培训,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的,机动车不得在校园内停放的安全保障措施,学生上下学交通状况及校车安全接送学生等落实情况。

(六)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情况。主要包括: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建设,食堂预制菜使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学校膳食与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设置,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培训,食堂消毒记录,食材进货、加工操作、食品留样、信息公开,“明厨亮灶”设备使用,鼠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落实情况。

四、督导检查方式

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校园巡视等形式,对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五、督导检查分工

本次实地督导共组建4个督导组,组长负责协调落实督导人员、时间、路线及督导分工等具体事宜,责任督学负责撰写责任区实地督导报告,收集实地督导检查表。

第一组

组长:张正虎

组员:赵  城、袁志刚、赵雄伟、张忠权

督导单位:石化中学、白石坡中学、望兵石学校、高新学校、军马场学校、团林中学、麻城中学、双泉小学、掇刀石幼儿园

第二组

组长:罗华荣

组员:周齐才、邓葵阳、黄先华、王  嫣

督导单位:石化一小、石化二小、石化三小、掇刀石小学、月亮湖小学、白庙小学、麻城小学、斗立小学、银杏幼儿园

第三组

组长:靳海涛

组员:冯  隽、胡小荣、邓卫华、刘  斌

督导单位:十里牌小学、名泉小学、江山小学、团林小学、黄岭小学、张场小学、何场小学、恒大帝景幼儿园、华铭园幼儿园

第四组

组长:田成军

组员:彭永明、幼儿园责任督学

督导单位:民办幼儿园(20%比例抽查)

六、督导检查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开展全面、多轮次的校园安全大排查,全面做好春季校园安全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2.强化责任,细化督导。督查组要按照督导检查工作要求,深入核查校园安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督促学校限期整改到位。责任督学要及时将督导检查的情况报告教育督导办公室,对责任督学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教育督导办公室要第一时间转办相关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盯紧问题、监督整改。

3.严格奖惩,务求实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督导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校园安全专项督导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在专项督导检查中发现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安全防控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安全案(事)件的,要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严肃问责。

各责任督学要及时总结专项督导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报告,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书面报告报教育局督导办公室。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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