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李某诊所超出核准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妇科诊疗活动案 | ||
案件名称 | 荆门李某诊所超出核准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妇科诊疗活动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掇刀卫医罚〔2024〕9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 事 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荆门李某诊所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号) | 92420804MA48R1GQ66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李某 | |
违法事实 | 荆门李某诊所在《诊所备案凭证》核准的诊疗科目仅有内科的情况下,分别于2024年9月2日、9月5日和9月10日分别接诊了三名妇科患者并为患者采取了阴道冲洗上药、开具口服药物及输液的治疗方式,共计收取违法所得495元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95元,并处罚款1100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1月5日 |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荆门市掇刀区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