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3732715159A/2023-00433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4-13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3 16:36信息来源: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于2022年12月9日收到来自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推送的抽样单编号为NCP22420800606430600的豇豆不合格报告,报告书编号为№:2022-11-4169,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8日,荆门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石化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豇豆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豇豆(检测报告№:2022-11-4169)检验项目:倍硫磷实测值:0.52mg/kg,最大允许限量为≦0.05mg/kg,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论为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石化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形,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没收违法所得79.6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豇豆,主要原因为源头种植过程使用农药不当,当事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2、供应商严格把关,不再从此批次供货商处购进食用农产品;3、继续完善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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