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下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指出:“脱贫攻坚主要政策继续执行,做到摘帽不摘政策”,义务教育有保障仍然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一环。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更新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数据库
运用好学生资助系统原建档立卡及资助中心下发的“三类”贫困学生信息,根据前期省中心下发审计核查排查情况完善贫困家庭学生、非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比对、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本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库。
二、督促落实政策,做好动态调整
1、各校(园)根据摸底情况,结合2022年秋评审结果完成本学期受助学生新增和核减,确定本学期受助学生名单,对于新增学生申报资料按2022年秋评审办法实施。
2、学前教育资助按2022年重新认定的38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申报,请新纳入资助范围的幼儿园认真学习《掇刀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认定上报。
此工作3月31日前将最终受助学生汇总表(继续使用上学期汇总样表)上报资助中心,对于未按时上报或漏报错过申报时间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的资助金一律由所在学校自行承担。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