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出台目的和目标任务
近年来,国家推进了若干“放管服”改革举措,与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等改革不同,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是直面基层群众与市场主体,真正打通政务服务最基层触角的改革。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婚姻状况等证明事项大多是要求自然人出具,出具的机关往往集中在最基层的社区。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是落实中央减证便民、基层减负的有力措施,是把数字化转型的技术优势与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方式的变革,治理能力的提升,从根本上体现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二、重要举措和涉及范围
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既是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重点工作,我区高度重视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保障我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贡献力量。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方便全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区司法局集中清理了2021年以来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梳理出新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最终,汇总形成《掇刀区取消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及《掇刀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三、执行标准和主要内容
7月10日,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全面清理2021年以来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对因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决定“立、改、废、释”,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引起的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发生变化、“无证明城市”建设要求等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分别作出取消、修改或保留的处置措施。同时,本着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则,按照《掇刀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梳理出新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掇刀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涉及区审批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等12个单位的41个事项,包括:异地居住证明、死亡证明、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小微企业证明、经济困难证明、民办学校举办者存款证明、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金及经费来源证明等。公示项目包括:事项名称、证明用途、实施区域、取消时间、取消原因等。
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具体实施的、关键词、原理、步骤
证明,是指申请人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申请人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新办)”事项为例。办理该事项要求提供的《5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已实行告知承诺制,操作说明如下:
(1)告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掇刀区)(网址http://zwfw.hubei.gov.cn/)。
在搜索栏中搜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点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新办)”进入办事指南。
在“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一栏中点击“空表下载”,再点击文件名称即可下载文书。
审批机关在告知书中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证明事项名称、证明内容、免于提交的材料、承诺的内容与期限、核查方式以及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2)承诺。若申请人选择适用告知承诺程序,需要承诺本人已知晓上述内容,已符合告知的证明内容或具备法定条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且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在承诺书上签字。进入列表点击“申报”,上传告知承诺书。
(3)免于提交。申请人无需提交《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只需就资金到位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后,即可办理申请事项。
(4)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书”代替了“证书”,告知承诺制的工作重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即针对不实承诺、虚假承诺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不予行政许可、撤销行政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等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内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根据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级,据实记入申请人诚信档案,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区分不同失信情形依法实施相应惩戒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