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6月28日收到来自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推送的抽样单编号为DC22420800485030529的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报告,报告书编号为№:2022SC0370。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05月20日,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对荆门市掇刀区十里牌小学食堂使用的双低菜籽油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外包装标示生产企业:荆门民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规格:20L/桶;生产日期:2022-03-22),报告编号为2022SC0370。经检验,过氧化值6.6mmol/Kg,不符合 GB/T 1536-2004《菜籽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荆门民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已作为案件线索上报至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
主要原因是当事人未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过程管控和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的落实。当事人现已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落实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9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