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2 16:32信息来源: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于2022年5月27日收到来自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推送的抽样单编号为NCP22420804487532577的香蕉不合格报告,报告书编号为№:B8C428005B8F6007550 ,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6日,按照《掇刀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有关要求,我局执法人员与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湖北金城大厦(集团)实业公司荆门掇刀月亮湖路超市待售的香蕉进行了抽检。经抽样检验,香蕉(检测报告B8C428005B8F6007550)检验项目:噻虫嗪,mg/kg,实测值为0.044,标准指标为≦0.02,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果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1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申请复检。当事人销售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超过食品国家安全标准的香蕉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已作为案件线索上报至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截止日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香蕉,主要原因为缺乏检验手段,当事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2、停止该品种香蕉的购进和销售;3、继续完善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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