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5月27日收到来自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推送的抽样单编号为NCP22420804487532545的绿豆芽不合格报告,报告书编号为№:B8C428005B8F6007518,现将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5日,按照《掇刀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有关要求,我局执法人员与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荆门市融祥来便民店待售的绿豆芽进行了抽检。经抽样检验,绿豆芽(检测报告B8C428005B8F6007518)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mg/kg,实测值为0.0372,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果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6月2日,执法人员向荆门市融祥来便民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2022年4月25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绿豆芽6kg,购进价格3.2元/Kg,销售价格4.56元/Kg,货值金额27.36元/Kg,已全部销售完毕。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对外公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目前无产品召回。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