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3732715159A/2022-0125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2-07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部门解读】掇刀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22-12-07 19:24信息来源:掇刀区乡村振兴局

一、起草背景

农村寄递物流是电商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的重要渠道,对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区农村地区快递投递量和揽收量连年增长,2019年至2021年,全区农村地区快递投递量从97.28万件增长到248.68万件,年均增长约160%;快递揽收量从7.79万件增长到15.02万件,年均增长约14%。农村地区人口居住较分散,快递服务点多、面广、线路长,快递单位运输成本和投递成本较高,由企业自发建设运营的农村快递服务网点长期存续困难、网点标准化程度不高、快递服务质量差、安全隐患突出,快递服务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差距较大。因此,迫切需要强化政策支持,并由政府牵头,整合交通、商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和邮政等资源,建立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全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寄递物流发展,“快递进村”被纳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22〕39号)等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财政支持、责任分工。《2022年度全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考核指标。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结合掇刀区实际,明确通过建设区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镇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构建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区镇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推动实现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供给服务能力,做到农村群众快递收件、寄件不出村,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包括五个部分共15条内容。

第一部分,健全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一是打造区级寄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实现从区到镇快递集中分拣和运输。二是有效整合邮政乡镇局所、乡镇客运站、电商乡镇服务站、快递乡镇网点等资源,每个乡镇建设1-2个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负责邮件快件集中处理、中转、配送、仓储等服务。三是统筹村邮站、邮乐购站点、供销村级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点、快递代理点等村级寄递资源,依托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集体闲置用房、商超便利店等场所,做到每个建制村建成1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负责农村邮件快件揽收、投递业务。

第二部分,健全农村寄递物流流通体系。统筹整合邮政、快递、电商、交通、供销等各类物流末端配送资源和渠道,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发挥邮政快递服务支撑作用,结合“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鼓励和支持寄递物流企业采取驻村设点、集中收寄、专线直配等方式,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

第三部分,健全农村寄递冷链流通体系。依托区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建设具备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功能的区级综合性冷链仓库。在农村地区,依托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一批田头仓储冷链设施,增强初级农产品产地预冷、分级、包装、仓储等服务保障能力。同时,按要求落实冷链寄递安全管理。

第四部分,深化农村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强农村寄递领域监管。按照“一固五有”标准(即固定服务时间,有明确的快递服务组织标识,有成熟的信息对接系统,有满足用户需求的包裹货架,有符合要求的监控、灭火器等安全设备,有开展快件收寄、投递服务)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二是关心关爱快递从业人员。包括快递员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快递员工伤保险、劳动定额标准、末端派费核算指引,完善农村地区末端网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健全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等。

第五部分,加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保障。组织领导方面,建议成立掇刀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区委农办、区交通运输局、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推动实施。政策支持方面,建议将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在建设用地、租赁政府用房、用电、技能培训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和扶持政策。财政支持方面,建议区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利用寄递渠道上行的农产品,按件量给予适当运费补贴。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2]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荆政办发[2022]31号)等文件有关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补贴,补贴比例为市、区财政5:5共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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