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20803732715159A/2020-0028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06-02 |
文 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通告》明确了哪些区域范围为禁猎区?
荆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均为禁猎区。
二、《通告》中禁猎对象包括哪些?
禁止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湖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内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法律法规规定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
三、《通告》中明确指出了哪些被禁止猎捕的行为?
在禁猎区内,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开展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病监测、保障航空安全、野生动物致害等特殊情况确需猎捕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申办批准手续。
四、哪几种情形下追究法律责任?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